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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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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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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高校发展党员工作是我们党赢得青年、赢得未来的战略工程,是夯实党在高校的组织基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基础工程。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组发〔2019〕1号)精神,现将我院2019年春季学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把入口,确保党员队伍纯洁可靠

1.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学院党委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不设指标限制,各党支部在坚持质量标准、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基础上,将拟发展对象进行排序,报学院党委审批。在研究确定发展对象时,各党支部要坚持政治标准,突出思想入党,既要全面考虑学习成绩、日常表现等因素,又要避免以分数标准取代政治标准。

2.突出党员发展重点。重点加大在优秀本科生、少数民族学生等群体发展党员力度。对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应采取专题研究、重点关注、教师联系等措施,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地区生源的学业基础,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及在少数民族大学生群体中的先进性,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党员比例。在本科学生中发展党员,重点考虑二、三年级学生,毕业班不列入发展计划。

3.注重关键环节把握。对每一名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深入培养考察,采取指定培养联系人、定期谈话、听取群众意见、政治审查等方式,全面考察其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作风等情况,真正考实、考准。尤其要严格把好政治审查关,在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应向其父母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住地等,函调了解具体情况。坚决避免政审过程形式化,未经政审或政审不合格,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二、严控全程,确保发展党员制度严格落实

1.严格落实发展程序。按照《北方工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认真、细致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每个环节,都要按要求规范操作、严格把关、全程纪实,认真做好文字或影像记录,确保党员档案材料齐全,确保发展党员全过程经得起时间检验、经得起各级检查。

2.注重加强教育培养。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可结合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和党日活动,适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与理论学习和讨论交流,切实通过不间断地学习教育,帮助他们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理论学习和贯彻落实情况,应作为接收预备党员的重要衡量标准。

3.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坚持用好“党员E先锋”管理系统,各党支部要明确专人负责,从接收入党申请书开始,按照发展党员时间步骤,及时将相关材料录入网络终端,并进行初审。学院党委将对各党支部工作进程以及规定程序、材料要求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不“跳棋”、不“脱档”。

三、严格要求,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扎实推进

1.加强党务学习。党支部书记和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党支部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北方工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熟悉掌握发展党员各个阶段的工作程序、方法内容和标准要求,不断提升处理党务工作的素质能力,确保不发生任何纰漏。

2.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发展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学院党委、党支部、培养联系人或入党介绍人,分别作为责任主体,全线全程跟踪负责。前期,有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反映缺少组织归属感,体现出少数党支部、部分培养联系人或入党介绍人工作落实不够到位、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结合本次发展党员工作,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在落实培养责任、加强对培养联系人或入党介绍人工作指导上下功夫、求实效。

3.严格督查指导。学院党委将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动态督查指导,各党支部对工作中出现的棘手问题、不确定因素应及时请示报告。学院春季学期党员发展工作定于5月底前全部完成,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注意把握好如下时间节点:

(1)党员发展对象综合汇总表于4月10日前报瀚学楼624房间。

(2)待学院党委审批后,于4月25日前上报发展对象预审材料,主要包括:①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②个人自传材料;③团组织“推优”意见或相关材料;④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期间对发展对象反映情况的原始材料或记录以及党组织的书面材料;⑤政审材料;⑥党的基本知识考试成绩(党校结业证书);⑦关于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报告;⑧介绍人的主要意见;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⑩材料目录单。

(3)待学院党委预审通过后,于5月10日前组织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并上报相关材料。上报材料主要包括:①入党志愿书;②入党申请书;③政审材料;④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⑤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⑥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

(4)学院党委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安排在5月13日至17日之间,具体谈话人员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5)5月底前,学院党委将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审议发展党员情况。会后,学院党委向各党支部发出批准入党通知书。

(6)学院党委将择时组织入党宣誓仪式,并认真做好后期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中共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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