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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年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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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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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导师、各班同学: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文法学院2017-2018学年度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严格按照《北方工业大学学生手册》(2017年版)中《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北方工业大学济困奖学金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评定原则

1、本次奖学金评定学习成绩包含:2017年春季小学期教学内容的课程成绩、2017年秋季课程成绩、2018年春季1-16教学周的课程成绩和2018年6月进行的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对于选考课程其操作办法与重修课程一致。凡是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补考后)的,所有奖学金均不能申请。

2、参评对象:文法学院2017-2018学年度正式注册在校的15级、16级、17级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的规定,2017年秋季学期新生报到和老生注册时通过绿色通道入学但没有按照“绿色通道”申请表中绿色通道计划在承诺期限内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或其他方式缴清缓缴费用的同学,不能参评奖学金。

3、2018年转专业学生奖学金评审及评定工作在原所在学院及班级进行。

4、除学习优秀奖学金是按专业年级排序之外,思想品德奖学金、实践与创新奖学金、体育奖学金都是全学院进行大排序,不按照年级、专业分配名额。

三、评定细则

(一)思想品德奖学金

1、必须满足《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三章之规定,或符合以下条件:学校及学院“相约晨光”活动、“四大节”、毕业生晚会等各项文体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组织者,表现突出,得到学校、学院、同学们认可,可以申请思想品德奖学金。

2、所在宿舍在学校、学院、公寓管理室组织的宿舍卫生检查评比在本学年中有2次不合格的,宿舍全体同学均不能申请思想品德奖学金。违反学校控烟规定或有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取消申请思想品德奖学金资格。

3、思想品德奖学金的评定应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标准和现实表现,由班导师组织班级同学推选,推选的获奖人数为本班级在校学生总数的20%(四舍五入取整数),班级内要进行推荐排序(排序可参考得票,由班导师、班委会、团支部共同商定),上报学院初审。

4、思想品德奖学金的评定,班导师必须参加班会,到会人数必须超过班级在校人数的2/3,推选结果方有效。

(二)学习优秀奖学金

1、必须满足《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第四章之规定,评奖年度内所选课程(含提前修读的课程)全部及格(补考成绩不计);15、16级学生须通过本专业要求的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本学年度主修专业必修课程绩点分必须在80分以上(含80分)才能申请学习优秀奖学金。

2、学习奖学金等级评定办法:以2017-2018年度本专业年级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必修课(包括:2017年春季小学期课程)的绩点分排序确定奖学金等级。未修读教学计划中规定课程的,成绩按0分计算,提前修完的课程按成绩单显示成绩计算。15级专升本学生的课程计算范围为本专业专升本学生共同修读的必修课。(学院会公布各年级专业计算的必修课程名单)。

(三)实践与创新奖学金

1、必须满足《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五章之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解释如下:

(1)在市、区以上各种竞赛活动(体育竞赛除外,下同)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凭相关获奖材料,可以申请一等实践与创新奖学金。

(2)在市、区以上各种竞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下(不含三等奖)者,在学校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中获奖者,积极组织所在班(团支部、学院团委、学生社团或课题组)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并取得市级以上集体奖励的主要组织者,凭相关获奖材料,可以申请二等实践与创新奖学金。

(3)积极参加经学生工作部(处)认可、由学院组织的面向全校的实践与创新活动并取得两个以上单项奖励者;自愿组织或参加经学生工作部(处)认可的假期社会实践并取得优秀成绩者,可以申请三等实践与创新奖学金。

(4)在同等申请条件下,学院将依据学生在本年度取得的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学分高低作为评奖依据。

2、凡是申请实践与创新奖学金,必须附上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四)体育奖学金

必须满足《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第六章之规定,或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或集体打破校运动会单项纪录的;

(2)积极报名参加学校运动会或经学生工作部(处)认可的其他体育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

(3)大型体育活动的主要组织者、班级主要骨干或表现突出者,其工作得到同学和学院认可的;

(4)积极组织所在班级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受到学校表彰的。

凡是申请体育奖学金,必须附上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五)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只需个人提出申请即可,学院将根据单项奖学金评定情况确定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获奖人员和等级。

(六)济困奖学金

济困奖学金的评定严格按照《北方工业大学济困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凡是申请单项奖学金的贫困生(指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济困奖学金(所获单项奖学金的等额奖金)。不符合单项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只要本学年度各科学习成绩合格,可以申请济困单项奖学金(200元)。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6月25日前,各班召开专题班会,将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传达到每一名班级同学,发放《2018年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带领全班同学认真学习奖学金评定细则。由班导师主持召开专题班会,进行思想品德奖学金的投票评选。由班导师、班委会、团支部委员共同商定本班思想品德奖学金的排序,并填写《文法学院思想品德奖学金班级评选记录表》(见附件2),签字后与其他材料一并上交学院学工办。

2、6月28日前,由学习委员负责统计填写《2018年实践与创新奖学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由文体委员负责统计填写《2018年体育奖学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个人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将相关的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装订在表后,由班长统一收齐。班委会、团支部务必对以上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6月29日前,各班长、学习委员和文体委员分别上报本班《2018年奖学金申请表》纸质汇总材料、实践与创新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体育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纸质材料上交地点:瀚学楼71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班级+材料名称”方式命名,提交至ncutwf@163.com中。

4、6月29日前,各班务必将所有奖学金申请材料上交学院学工办,过期不交的视为放弃申请机会,之后学院不再受理。

5、9月12日前,所有申请奖学金的同学必须向学院提交教务处打印的成绩单原件。成绩单须包含2015年小学期、2015年秋季学期、2016年春季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成绩单由班长收齐后统一交学院学工办。

6、9月10-16日,学院进行审核、初评排序、三榜公示(9月10日第一榜,9月12日第二榜,9月14日第三榜)。

7、三榜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参加校级审定。

五、注意事项

1、各班务必将奖学金评定事项通知到每名同学,如出现因未通知到位造成的问题,责任由班导师承担。

2、奖学金的评定务必按照学校的文件规定,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特别是思想品德奖学金的评选投票,班导师必须到场,参加班会的同学必须超过本班人数的三分之二。

3、班级只需要对思想品德奖学金的申请者进行排序,其余各项奖学金的申请不需要排序,但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的审查,并分别填写《2018年实践与创新奖学金申报表》和《2018年体育奖学金申报表》电子版。

4、所有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除获奖证书复印件之外,证明必须要经手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所有奖学金的评定资格。申请表的填写要条目清晰、准确明了。班长、团支书分别签署意见要写明是否同意、班导师要写明是否“同意上报学院”。纪检委员对班级奖学金评审程序进行全程监督,班级评审完毕后向所在党支部提交一份班级奖学金初评监督工作报告。

 

 

 附件1:2018年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文法学院思想品德奖学金班级评选记录表

 附件3:2018年实践与创新奖学金申报表

 附件4:2018年体育奖学金申报表

 

 

 

 

 

文法学院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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