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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法学院本科学生退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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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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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北方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经2018年5月9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刘千驰等4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由于学生夏崇禹、刘千驰无法联系到或未及时到校领取退学决定书,现向夏崇禹、刘千驰公告送达退学决定书。

请夏崇禹、刘千驰自本公告之日起 7 日内来校领取退学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退学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监察室,联系电话:88802080)。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将视为已同意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关于夏崇禹同学的退学处理决定通知书(休学期满未按期复学的退学处理).pdf

2.关于刘千驰同学的退学处理决定通知书(休学期满未按期复学的退学处理).pdf

 

 

 

 

北方工业大学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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