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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法学院2013—2014学年一二九评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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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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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校团委通知,北方工业大学20132014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除一年级外按规定注册的各年级学生(不包括2012级专升本学生),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担任班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主要干部,且任职期限在一年以上;

(二)“先进班集体”以自然班为单位参评,评选对象为除一年级外各自然班;

(三)“三好学生”的评选分校、院两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只评选校级;

(四)有补考课程的同学和每学年在学校、学院、公寓管理室组织的宿舍卫生检查评比中有2次以上不合格,宿舍全体同学均不能参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二、 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1.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2.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3.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4.集体成员均能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人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三好学生

“校级三好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学习意识;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首都大学生文明公约》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刻苦,必修课程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关心同学,自觉承担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配合班委会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合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院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参照“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由学院自行制定。

(三)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信念坚定、作风扎实,具备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首都大学生文明公约》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发挥桥梁作用,带领广大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关心同学,能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协助老师和有关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够为维护学校的稳定做贡献,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各科成绩均合格,必修课程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体育成绩合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  评选办法

(一)符合条件各班需召开班会进行民主推选,并按班级总人数的12%选出推荐学生,填写《文法学院一二九评优班级评选记录表》(附件一,点击下载)。被推荐学生须填写《文法学院2013-2014年一二九评优个人申报表》(附件二,点击下载班长收齐后于2014114日前上交至学工办陈老师处。

(二)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班委会向学院团总支提出书面申请(2000~3000字,带照片),并于2014114日前上交至学工办。

(三)学院团总支将对推选和申报名单进行审核,综合辅导员、班导师、学院党总支意见确定各奖项初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文法学院

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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