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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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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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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学工[2016]12号《关于评定2016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的要求,经个人申请、学工办审核并按照加权总分值排序,报经文法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对获得2016年励志奖学金的郑伊萍等36名同学名单进行公示。

1.评审条件及办法

文法学院2015-2016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即2015-201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习成绩优秀,且获得2015-2016年度学校四项单项奖学金之一及以上。

获得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不再具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贫困生在2015-2016年度学习中必修课有挂科记录的,不再具备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2016级新生不具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2.评定程序

本人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学院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初评(学习奖学金一、二、三等分别按计1086分计入加权;思想品德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及体育奖学金一、二、三等分别按864分计入加权,加权总分相等情况下,学习奖学金分值高者优先),按加权总分排名进行初评

3.公示时间:2016928日至102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人选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文法学院学工办直接反映或拨打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88803502, 88803353

 

附:文法学院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名单

 

 

文法学院

201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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