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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恒教授应邀为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人民法院、法学会作知识产权犯罪的专题授课

作者:王学欢
时间: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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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市场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严峻挑战,进一步提升司法实践中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的审理质效和专业能力,2025年7月30日,邓恒教授应邀为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人民法院、法学会作“假冒注册商标的入罪标准及刑民交叉之疑难问题的解析”专题授课。本次专题授课由云和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徐伟俊主持,云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杨婷院长、云和县人民法院崇头人民法庭庭长练丽玲,民事审判庭邱贵娟庭长、崇头人民法庭李涛副庭长、立案庭员额法官宋海燕,以及云和县委政法委、云和县人民检察院、云和县公安局、云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和县法学会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50余人代表参与授课和讨论。

授课现场,邓恒教授围绕假冒注册商标罪条文修改沿革与历史演变、《刑法》第213条理解与适用、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刑民交叉案件审理三大核心板块展开深度解析,内容紧密契合基层司法实践需求。邓恒教授梳理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法背景,阐释了《刑法》第213条适用要点,明确“同一种商品、服务”指向行为人生产销售的商品及提供的服务,指出《商标法》第56条、57条是适用《刑法》第231条的前置依据,违法所得或非法经营数额是认定“情节严重”的核心考量因素。此外,还就刑民交叉案件的审理提出合理路径:即先核查受《商标法》保护的注册商标及权属;再依《商标法》界定权利范围,判断行为是否符合该法第57条第1款第1项情形;最后核查是否满足《刑法》第213条“情节严重”要件,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确定是否入罪。

此次授课深度聚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践痛点,通过法条解读、案例分析与实务指引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呈现了我校知识产权法学学科在商标法理论探索、知识产权犯罪领域研究成果的最新进展,有利于推动我校知识产权学科与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人民法院等司法和行政机关科研合作向纵深方向发展。此次授课也得到云和县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代表及法学会会员高度评价。大家一致表示,此次专题学习为强化个人业务能力、优化案件办理流程提供了重要的指引,后续将把所学知识融入司法实践,更加精准地把握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要义,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切实维护权利相对方等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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