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数字时代下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全新挑战,进一步提升司法实践中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的审理质效与专业能力,2025年8月11日,邓恒教授应邀为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侵犯著作权罪的入罪标准及刑民交叉之疑难问题”专题授课。本次专题授课由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春柳主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翟健锋副院长、民三庭李文苑庭长及业务庭室负责人,以及源城区人民法院、东源县人民法院、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等司法、行政机关及高校代表50余人参与授课和讨论。
授课过程中,邓恒教授首先从历史维度出发,对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法脉络进行了系统且全面的梳理。其中,重点剖析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217条作出的关键性修改内容,同时结合2020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深入解读了两部法律中与侵犯著作权相关的条款变化。其次,邓恒教授聚焦核心难点问题,对《刑法》第217条进行了抽丝剥茧式的阐释,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内涵辨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实质判断;“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的关键界定;“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的范畴。邓恒教授还深入分析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严重情节”入罪标准的理解。最后,针对实践中刑民程序交织的突出难题,邓恒教授提出了“先民后刑”的解决路径。
此次授课是我校知识产权法学学科在知识产权理论研究、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标志性成果,也是已有研究成果的转化与运用中的集中展示,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法学学科与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进一步开展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此次授课也得到河源市司法、行政机关及高校代表高度评价。大家一致表示,此次专题学习对提升自身业务能力、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后续司法实践当中,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也维护权利相对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