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含研究生)、团组织:
接校团委通知,北方工业大学2017-2018年学年“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团支部”以自然团支部为单位参评,评选对象为非毕业班各团支部。
(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对象为非毕业班各团支部按规定注册的团员,其中“优秀团干部”必须是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的团干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或在学院团委担任副部以上职位,且任职满一年。
(三)“优秀团员”的评选分校、院两级,“优秀团支部”和“优秀团干部”只评选校级。
(四)申报集体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北方工业大学校园控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做到自觉控烟。如有违反行为,经核实,取消评优资格。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
1、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作风过硬,凝聚力强,能够做到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经常性的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和较好的使用《团支部工作手册》。
2、加强支部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关心团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采取具体措施予以帮助。
3、能够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主动配合团组织的工作,能够组织团员青年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在营造良好的学风、班风、促进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支部团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人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支部有良好的学风,团员学习态度端正,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良好。
6、在主题团日活动,“温暖衣冬”、“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和校园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实践工作中做出贡献。
(二)优秀团员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党团知识的学习,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必修课程成绩优良(评选学年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补考)现象(记录)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3、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
4、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在各种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在“学雷锋”活动、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校园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
6、模范遵守公寓管理制度。
(三)优秀团干部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方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各种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德才兼备,学习刻苦,态度端正,必修课程成绩较好(无挂科)。
4、热爱团的工作,热心为广大团员服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较高的业务能力。在支部中具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的组织力与号召力。
5、富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开展支部工作,且工作富有成效,具有较强的危机处理能力。能够结合个人实际能力与特长,为支部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6、在“温暖衣冬”活动、“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和校园文明建设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三、评选办法
(一)各团支部需召开团员大会(参会团员数不得少于团员总数的4/5,要求班导师参加)进行民主推选,并按团支部在校团员总数的 6% 推荐候选人,填写《文法学院“五四”评优团支部评选记录表》(附件一),团支部无需确定被推荐人称号。被推荐候选人须填写《文法学院2017—2018年“五四”评优个人申报表》(附件二),团支书收齐后于2018年4月4日前上报至学院团委单老师处。
(二)申请“优秀团支部”须向学院团委提交书面申请(2000字左右,附团支部活动照片),打印后于2018年4月4日前上报学院团委。
(三)学院团委将对推荐和申报名单进行审核,综合辅导员、班导师、学院党委意见确定推荐候选人的获奖等级及称号,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四、最终名额分配
序号 |
荣誉类别 |
学生类别 |
名额 |
1 |
校级优秀团干部 |
本科生 |
12 |
研究生 |
2 |
2 |
校级优秀团员 |
本科生 |
25 |
研究生 |
4 |
3 |
校级优秀团支部 |
本科生 |
5 |
4 |
院级优秀团员 |
本研生 |
55 |
共青团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
附件一:
五四评优团支部评选记录表.docx
附件二:
五四评优个人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