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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采文法

市级优干宋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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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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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责任培养兴趣,以兴趣发展责任

——记“市级优秀团干部”宋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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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敏敏,男,汉族,19921117日出生,201212月入党,文法学院法学专业11-1班本科学生,现任文法学院团总支副书记。

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北方工业大学志愿者之星提名奖,法学演讲比赛二等奖,体育节趣味大赛二等奖,毽球大赛三等奖,军训优秀战士,石景山司法所“社区法律之星”。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北京市优秀团干部,第二届全国大学生金融法知识竞赛全国三等奖,校级优秀团干部。2013-2014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二等奖,北方工业大学“科园杯”大学生科技活动二等奖。

 

 

宋敏敏,一个始终相信“责任可以创造奇迹”的文法人。“一个人,将喜欢的事做好,只能讲是兴趣,将应该的事做好,才能说是能力。”他将这句话奉为座右铭,这也是一直以来他能够在工作与学习中善始善终,出色完成任务的重要原因。他是个完美主义者,所以他对自己,对工作要求严格,尽善尽美。“但求问心无愧,力求最好”是他对待工作,对待人生的态度。

他曾担任文法学院团总支社会实践部部长、法11-1班班长等职。作为实践部部长,他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善于虚心学习,举办了有特色的各项志愿实践活动,如“318乘车日”志愿服务、小飞象自闭症儿童志愿服务、“学雷锋,进社会”、普法进社区等活动。他组织的两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都取得了校级优秀实践成果和市级优秀团队的荣誉。作为班长,他带领团结班委会和团支部成员积极组织各项班级活动,其中包括“专业读书会”、“八大处秋游”、“中秋座谈会”、“元旦联欢晚会”和“国博文化体验日”等特色活动,组织策划的“学习十八大精神,高效携手社区、红歌唱响黄南苑”活动受到学校好评,并被“北京教育”杂志刊文报道。经过他和班团委以及全班同学的努力,法11-1班已建设成为“学习氛围浓厚,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班级,曾多次获得校级优秀班集体和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并且获得市级优秀班集体和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宋敏敏同学也以优异的成绩被首都大学生英才学校录取为学员,参与组织了北京团市委“青年汇”项目活动,参加了2013年国庆节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仪式现场服务工作等活动。

 

作为学生,他不忘本分,学习和实践是他最大的兴趣。他是校辩论队成员,组织并参与了法律系演讲比赛和辩论比赛,都取得骄人成绩。在校期间,他积极锻炼自己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曾组织班级成员进行“情与法·法学专业社会实践”,荣获校级优秀实践成果奖。他曾经还是校自强社的一员,参与组织了“爱心支教”、“爱心包裹”、和“国际义工交流大会”等志愿活动。他通过参与这些活动,自身素质得到很大的提高。

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他不曾放弃努力学习和积极上进。他在入学之初便提交了入党申请书,并且选修学习了初级党课,积极汇报思想状况,积极参加党支部的党日活动,现已成为一名预备党员。在日常生活中,他坚持勤工俭学,自立自强,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在实践中书写自己的成长。

他信仰法律,却有悲悯的人文情怀;他追求自由,也相信责任重于泰山。对于成长,他永不放弃。他坚信自己可以吸取教训,填补不足,再接再厉,继续成长,终有一天,他将振翅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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