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0号)明确指出要“完善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准确适用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移送刑事司法标准和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范刑罚适用。”促进立法、司法实务与高校学术研究深度联合是推动和深化学校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2.0”的要求,推动学校知识产权学科和人才培养的高质量提升和发展,11月18日,文法学院邀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第一检察部和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检察官黄玲林博士及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杨岱君检察官到校为硕士研究生进行“知识产权犯罪案例研习”专题授课。
黄博士以“侵犯商标权刑事案件的审查与认定——以指导案例为视角”为议题,对“三个同仁堂”商标和字号混淆问题、“以假卖假”型销售的商品价格计算问题以及“商品权利人出具商品的真伪鉴定意见”属性问题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讲解,引发了同学们的深入思考。在授课结束前,文法学院法律系邓恒副教授从刑法理论之犯罪客体论为切入点,诸如假冒注册商标等罪名中的被害人如何确定,以及刑事案件中注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鉴定意见及材料”的法律性质与授课专家进行了交流,并对“证据的本质”问题作了简要评述。
杨检察官进行授课的议题为“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的‘检察路径’”,杨检察官从“犯罪手段网络技术化”的趋势,到“网络侵犯版权”的作品数量认定问题,再到“销售盗版加密锁”的性质问题,鞭辟入里地为同学们讲解了互联网时代侵犯著作权罪的判定标准;同时,就“直播推销”的商标变相使用问题进行了展开,激发了同学们的学术探究兴趣。在本阶段授课结束前,邓恒副教授就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民事与刑事证明标准问题与授课专家进行了交流,就知识产权案件之“民事、行政、刑事”衔接问题展开了进一步的探讨,拓宽了同学们的研究思路。
黄玲林,法学博士,就职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第一检察部和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先后办理多起走私犯罪专案、职务犯罪专案等一系列市院、高检院和海关总署督办案件,办理过新型疑难复杂的侵犯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和多起跨区划首例典型案件,相关案件先后获得精品案例,优秀案例,先后在《法学论坛》、《刑法论丛》等CSSCI来源刊物上发表数十篇文章,荣获京师高铭暄刑事法学优秀学术成果二等奖,北京市检察官协会经济犯罪检察专业分会优秀论文三等奖。先后荣获个三等功,北京市检察机关办案集体二等功。
杨岱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办理的多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三次荣获国家版权局查处侵权盗版有功个人,多次荣获三等功、嘉奖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