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及学生组织(含研究生):
接校团委通知,北方工业大学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除一年级外按规定注册的各年级本科生(不包括2024年入校专升本、贯通学生),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担任班团委员会、学院学生组织的主要骨干,且任职期限在一年以上;
2.“先进班集体”以自然班为单位参评,评选对象为除一年级外各本科生自然班(不包括当年专升本、贯通班级);
3.“优秀研究生”评选对象为 “优秀研究生”评选对象为在校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2024年入校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干部,包括党支部、团支部、研究生班级、院研究生会中的各级团学骨干;
4.本次评优校团委只负责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院级评选由学院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5.该学年在学校、学院、公寓管理室组织的宿舍卫生检查评比中有2 次以上不合格或宿舍有2次违章电器使用记录的,宿舍全体同学均不能参评。 有违反学校控烟规定,在教学楼、宿舍楼、校园公共区域等禁烟区随意吸烟的同学不能参评。
6.尚在中央高校就读的“双培生”的评优工作按照《关于“双培生”参加评优相关事项的通知》(团通〔2016〕8号)执行。已经返校学习的双培生,按在校生随现所在班级参加评优。
二、评选条件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除了严格按照《北方工业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见《学生手册》)之外,要重点考虑以下方面的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1.思想引领好。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扎实开展各类学习活动;
2.班风学风好。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3.组织建设好。积极推进“班团一体化”,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建设规范,班级凝聚力强,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积极动员同学参加各项活动;
4.示范作用好。注重班级文化建设,能发挥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班级团结协作、凝聚力强,积极开展“三下乡”、“青年服务国家” 、“挑战杯”“互联网+”等各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文化科技活动;
5.纪律建设好。全体成员均能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首都大学生文明公约》,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年度无人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或学业警告记录,且班级成员所在宿舍内无生活学习矛盾事件发生,无受纪律处分情况。
(二)三好学生
1.爱党爱国,理想远大。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首都大学生文明公约》,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稳定、学生公寓和校园控烟管理各项规定,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况;
3.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必修课成绩优秀,年度绩点成绩排名前30%;
4.心系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关心同学,自觉承担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主动配合校院两级学生组织、班团委员会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5.身心健康,志趣高远。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体育成绩合格,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身心素质;
6.热爱劳动,勤于实践。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三)优秀学生干部
申报“优秀学生干部”条件,除符合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1、2、5、6条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必修课程成绩优良,年度绩点成绩排名前40%;
2.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协助老师和有关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严于律己,甘于奉献。有奉献精神,自我要求严格,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优秀研究生
1.爱党爱国,理想远大。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公民道德。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首都大学生文明公约》,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稳定、学生公寓和校园控烟管理各项规定,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况;
3.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异,获得年度学校学业奖学金二等及以上;
4.潜心科研,业绩突出。热爱科研工作,追求学术进步,遵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参评年度内,以第一作者(如果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本人导师)取得如下代表性成果1项及以上:
(1)在正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创作类成果;
(2)出版学术著作或发布研究咨询报告;
(3)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的应用成果;
(4)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的科技、学术竞赛奖;
(5)区校级以上党政部门及相关领导批示件等。
5.心系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关心同学,自觉承担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6.勤于实践,乐于奉献。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五)优秀研究生干部
除具备“优秀研究生”中的1、2、4、5条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获得年度学校学业奖学金;
2.敢于担当,善于作为。自我要求严格,坚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组织能力强,工作成效突出,在服务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3.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办法(含校院两级)
(一)先进个人类:
1、各班(含研究生,以教学信息网行政班级编成为准)需召开班会进行民主推选,并按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0%(四舍五入)选出推荐优秀学生,填写《文法学院一二九评优班级评选记录表》(点击下载:附件1);
2、各班无需确定先进个人类别与排序具体名单,学院将综合各班基层班团建设及党团组织各方意见后确定最终获评人员。团学骨干通过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单独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名额按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人员总数8%(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
3、被推荐学生个人须填写《文法学院2023-2024年一二九评优个人申报表》(点击下载:附件2)。
4、各班班长收齐后于2024年11月4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2)上交至学工办单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分别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云系统上传提交:
班级评选记录表(无需打包),以“XX班评优记录表”命名:
上传入口>>>>>>>>
个人申报表(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打包),以“XX班个人申报表汇总”命名:
上传入口>>>>>>>
电子版材料(同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停止接收。
(二)先进集体类
1、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班委会向学院团委按照《文法学院优秀班集体申报材料》模板(附件3)提出书面申请(1500字左右,带照片),并于2024年11月4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上交至学工办年级辅导员处。
2、电子版材料以“XX班优秀班集体申报材料”命名,通过微云系统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提交:
优秀班集体申报材料:
上传入口>>>>>>>
电子版材料(同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停止接收。
(三)学院团委将对推选和申报名单进行审核,综合班导师(导师)、辅导员及所在党支部意见确定初评名单,上报学院党委批准确定各项荣誉获得者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附件一:129班级评优记录表
附件二:129评优个人申报表
附件三:优秀班集体申报材料(模板)
文法学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