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团支部(含研究生)、学生组织:
接校团委通知,北方工业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团支部”以自然团支部为单位参评,评选对象为非毕业班各团支部。
(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对象为非毕业班各团支部按规定注册的团员,其中“优秀团干部”必须是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的团干部(团支书、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或在学院团委职能部门担任副部级以上职位,且任职满1年。
(三)“优秀团员”的评选分校、院两级,“优秀团支部”和“优秀团干部”只评选校级。
(四)申报集体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北方工业大学校园控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做到自觉控烟。如有违反行为,经核实,取消评优资格。
(五)尤其要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既要看日常表现,更要看关键时刻团支部、团员、团干部响应组织号召和发挥作用的情况,能否冲锋在前、表现突出。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
1、团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在思想引领方面能凝聚全班同学。
2、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落实到位,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等开展规范有序,按团内规定开展“推优入党”、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规范。
3、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北京共青团系统建立完备组织体系,完成团干部、团员在线注册报到,线上组织系统管理有序。指导本支部全体团员完成“志愿北京”志愿者注册和团员回社区报到工作。
4、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国情教育。认真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等专题教育活动。团支部在“学雷锋”活动、“温暖衣冬”、志愿服务和校园文明建设等实践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5、围绕校团委和学院团委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做好团员青年服务,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全面健康成长。
6、支部团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评优年度无人受任何纪律处分。支部有良好的学风,团员学习态度端正,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良好。
(二)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的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团龄在1年以上,能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在各种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志愿北京”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4、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2022年春季、秋季学期绩点成绩不低于80分,且无考试成绩不合格记录),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
(三)优秀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责任心强,能不计个人得失,能以大局为重开展工作。
3、工作作风优良。在团的工作中能发挥核心骨干的作用,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团员中有较高威信,学习刻苦,态度端正,必修课程成绩优秀(2022年春季、秋季学期绩点成绩不低于80分,且无考试成绩不合格记录)。
4、工作成绩突出。能围绕学校和学院党政中心任务和学生需求开展工作。所在团组织政治建设引领好,组织基础建设好,基础团务扎实有效,团日活动开展好,“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在上一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在学校共青团系统各项教育实践活动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三、评选办法
(一)各团支部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并召开团员大会(参会团员数不得少于团员总数的4/5,要求班导师参加)进行民主推选,并按团支部在校团员总数的5% 推荐个人荣誉候选人(各项个人荣誉之和不得超过5%,四舍五入取整数),团支部无需确定被推荐人称号,填写《文法学院“五四”评优团支部评选记录表》(附件一)。被推荐候选人须填写《文法学院2022—2023年“五四”评优个人申报表》(附件二),团支书收齐后于2023年4月10日前上报至学院团委组织部。
(二)申请“优秀团支部”须向学院团委提交申请(2000字左右,附团支部活动照片)材料,电子版申请材料格式条例清晰。申请材料于2023年4月10日前,上报学院团委组织部。
(三)学院团委将对推荐和申报名单进行审核,综合辅导员、班导师、学院党委意见确定推荐候选人的获奖等级及称号,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四、名额预分配
序号 |
类别 |
本科生 |
研究生 |
院团委 |
合计 |
1 |
校级优秀团干部 |
9 |
3 |
3 |
15 |
2 |
校级优秀团员 |
12 |
3 |
2 |
17 |
3 |
院级优秀团员 |
22 |
7 |
5 |
34 |
个人荣誉累计 |
43 |
13 |
10 |
66 |
4 |
校级优秀团支部 |
5 |
5 |
集体荣誉累计 |
5 |
5 |
附件一:“五四”评优团支部评选记录表
附件二:“五四”评优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