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及学生组织(含研究生):
接校团委通知,北方工业大学2018—2019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除一年级外按规定注册的各年级本科生(不包括2017级专升本学生),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担任班委会、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主要干部,且任职期限在一年以上;
2.“先进班集体”以自然班为单位参评,评选对象为除一年级外各本科生自然班(不包括2017级专升本班级);
3.“优秀研究生”评选对象为 “优秀研究生”评选对象为在校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干部,包括党支部、团支部、研究生班级、研究生会中的各级干部;
4.本次评优校团委只负责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院级评选由学院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5.该学年在学校、学院、公寓管理室组织的宿舍卫生检查评比中有2 次以上不合格或宿舍有2次违章电器使用记录的,宿舍全体同学均不能参评。 有违反学校控烟规定,在教学楼、宿舍楼、校园公共区域等禁烟区随意吸烟的同学不能参评。
6.尚在中央高校就读的“双培生”的评优工作按照《关于“双培生”参加评优相关事项的通知》(团通〔2016〕8号)执行。已经返校学习的双培生,按在校生随现所在班级参加评优。
二、评选条件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除了严格按照《北方工业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见《学生手册》)之外,要重点考虑以下方面的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1.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2.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3.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4.班级成员均能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人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或学业警告记录。
(二)三好学生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学习意识;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刻苦,必修课程成绩优秀,绩点80分及以上;
3.积极参加“相约晨光”等学生成长成才系列活动,表现积极,取得实质性进步。
(三)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信念坚定、作风扎实,具备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
2.在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带头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必修课程成绩优良,绩点75分及以上。
4.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体育成绩合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优秀研究生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
2.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和学术道德规范;
3. 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 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异,获得学校学业奖学金二等及以上;
5. 具有较强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校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正规期刊上发表1 篇(含)以上本专业论文(如果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本人导师),或者获国家级、省部级的科技、学术竞赛奖1 项(含)以上;
6. 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积极配合党团组织、班委会、研究生会等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7.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文体活动,认真完成党团组织、研究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身心健康。
(五)优秀研究生干部
除具备“优秀研究生”中的1、2、3、6、7 条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2. 在任职期间坚持原则,高标准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组织能力强,工作成效突出,在研究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办法(含校院两级)
(一)各班(含研究生)需召开班会进行民主推选,并按班级总人数的10%(四舍五入)选出推荐优秀学生,填写《文法学院一二九评优班级评选记录表》(点击下载:附件1),无需确定优秀学生干部、校三好和院三好的具体名单,学院将综合各方意见后确定最终获评人员。学院学生会干部单独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名额按学生会人员总数10%(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
被推荐学生须填写《文法学院2018-2019年一二九评优个人申报表》(点击下载:附件2),班长收齐后于2019年11月15日前上交至学工办单老师处。
(二)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班委会向学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2000字左右,带照片),并于2019年11月15日前上交至学工办。
(三)学院团委将对推选和申报名单进行审核,综合班导师(导师)、辅导员及所在党支部意见确定初评名单,上报学院党委批准确定各项荣誉获得者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附件一:129班级评优记录表
附件二:129评优个人申报表
文法学院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