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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4年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金申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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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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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关于开展

2014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金申请与评定的通知

 

班:

按照上级相关工作通知,依据《关于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发放办法》,现将学院2014年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金申请与评定标准和程序公布如下:

一、    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年内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    困难补助等级:

根据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和在校表现,补助等级分为一、二、三等;

 1. 一等困难补助:本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并具备: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须同时获得学校奖学金(含济困奖学金);一年级学生第一学期成绩绩点分75分以上(含75分,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计算); 

2. 二等困难补助:本学年仅获得国家助学金或学校奖学金(含济困奖学金)、又没有达到一等所需的其他条件的学生;

3. 三等困难补助:不符合上述一、二等级条件的其他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

三、    困难补助评定程序

1. 410日前,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北方工业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并提交成绩单(教务处打印),由所在学院初评。

2. 420 日前,学院将本学院学生申报情况及学院初评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后,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一、二、三等补助人选,并公示一周。

 

四、    注意事项

1.   学校每年根据新疆教育厅当年所划拨经费额度,结合在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和学习情况,以及在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人数确定每年补助额度。

2.   电子版申请表递交邮箱地址:SLL@ncut.edu.cn

邮件、申请表电子表格标题一律按照“班级+姓名+民族”格式上交。

截止时间:2014409日晚24:00.  逾期将不再受理

3.   如有疑问可致电学工办88802077,联系人:单老师。

 

 

 

 

文法学院

20140402

 

 

附件:北方工业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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