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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送学生赴韩国交流学习的通知

作者:学院学工办
时间: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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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12级、日语12级各班:

学校决定从英语、日语专业12级学生中选送3名同学,于2015年春季学期,以交换生身份赴韩国友好院校——大邱大学一学期。

我校学生在韩国交流学习期间,不必向韩国友好院校交纳学费。交换生在该校学习期间,应按照我校有关规定在国外友好院校修读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回国后可转换成我校学分。同时,对韩国语感兴趣的同学,可申请学习韩国语课程。

具体要求:

1、报名学生应完成在校期间教学计划所规定课程,成绩良好,原则上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品德优秀,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过学校及学院的各种处分。

2、有韩语基础的同学优先(提供成绩单中有韩语课程或其他韩语证书)。

3、请有报名意愿的同学先与家长商量,确定后下载《本科生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申请表》(点击下载),自行打印后认真填写并找班导师签字,于20141027日(周一)前交到学院学工办(五教607)陈国秀老师处。

4、学院将根据《文法学院国外联合培养项目学生选拔排序规则》(点击查看)进行排序后确定入选同学名单,入选名单将于20141028日在学院网站公示。

 

文法学院

  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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