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办法》(校发〔2024〕37号)和《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6届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泽军 袁凤识
副组长:王海桥 邝洪波
成 员:乔慧娟 李银美 葛 婧 王德岩 张 哲 相庆梅 单连良
秘 书:郑娜娜
二、推荐条件
1.符合《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办法》(校发〔2024〕37号)第四章第十三条相关规定。
2.前3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序(由高到低)小于等于25%。8月28日起,平均学分绩点一般为本专业年级应学必修课绩点分,各科目成绩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 年8 月31 日。学生可登录教学信息网查询、核对平均学分绩点(选择“推免专业排序绩点分”)。如发现绩点分计算有误,请于8月31日前反馈教务处。
三、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推免生分配名额与分配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如下:
序号 |
专业 |
推荐名额 |
1 |
法 学 |
9 |
2 |
英 语 |
3 |
3 |
知识产权 |
2 |
4 |
知识产权(双培) |
1 |
5 |
日 语 |
1 |
6 |
汉语言文学 |
2 |
7 |
广告学 |
2 |
合计 |
20 |
各专业符合推荐条件且按时提交申请的学生不足所分配的名额时,剩余名额学院收回另行分配。
四、推荐原则与工作流程
1.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确定本学院推免工作流程如下:
(1)个人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与综合测评。学院组织审查学生的申请材料与推荐资格。各专业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高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本专业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3)拟定推荐名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拟定推荐名单,并将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专业名称、学号、姓名、排名方式、综合成绩、综合名次、平均学分绩点等。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9月1日8时—9月4日17时(工作时间) |
学生申请(提交材料) |
瀚学楼717 |
9月5日—9月6日 |
资格审查、综合测评 |
由各专业专家组通知 |
9月8日前 |
学生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审核确认与结果公示 |
审核确认:瀚学楼717 结果公示:学院网站 |
9月11日前 |
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
拟推荐名单公示:学院网站 |
五、材料提交
申请推免资格的同学,于2025年9月4日17时前(逾期视为放弃,不接受逾期追加的任何材料),向学院(地点:瀚学楼717 办公室郑娜娜老师处)提交以下材料:
(1)《北方工业大学2026年推免生申请表》(教学信息网下载),纸质版及电子版(用U盘或发到zhengnn1011@163.com),纸质版须正反面打印。
(2)《北方工业大学2026年推免生回避关系报备声明》(教学信息网下载),纸质版。
(3)在校成绩单(截至2025春季学期),加盖教务处公章。
(4)与重大竞赛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见刊为准)、参军证明、参加社会活动证明等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每一页复印件上均需申请人签字并注明签字日期: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学生)。
各项成果取得(论文正式公开发表)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六、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90%+专项评价成绩*10%。
学习成绩总分值为 100 分,指学生前3学年学习成绩,采用平均学分绩点。
专项评价成绩总分值为 110分,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获得荣誉、科研成果、重大竞赛获奖等符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的项目,具体计算办法及各项目分值标准见附件3。
七、其他
1.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学院推免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申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取消其推免资格。
2.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经录取者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
3.本办法未涉及的,依照《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办法》(校发〔2024〕37号)和《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6届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执行。
4.该办法由文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老师:郑老师 咨询电话:010-88802077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2025年8月29日
附件3: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2026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测评办法
项目类型 |
等级 |
加分标准 |
说明 |
参军入伍服兵役 (最高10分) |
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 |
—— |
10分 |
凭参军及退伍证明申请。 |
志愿服务 (最高20分) |
重大活动志愿服务 (仅限北京服贸会、毛主席纪念堂、九三重大活动保障志愿服务) |
参与一项2分,获评优秀另加3分;累计满分不超过10分。 |
一般志愿服务 |
在本校期间志愿服务时长累计,按北京市星级志愿者标准,按照1分/星计算,满分5分。 |
学生干部任职经历且满1年以上 |
校院两级团学组织负责人 |
3分 |
校院团学组织不含社团;同一项目获评不同等级认定的,以得分高的计入,同一项目不重复累加。 |
校院两级团学组织部门负责人;班长、团支书 |
2分 |
其他班委、校院两级团学组织干事 |
1分 |
社会实践获奖 |
国家级 |
5分/项 |
在校期间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社会实践获奖,同一项目参加多层次评选获奖,取最高分,不累计;以获奖证书为认定依据。 |
省市级 |
3分/项 |
国际组织实习 (最高5分) |
参见外交部“国际和地区组织”列表 |
5分/项 |
经学院批准,实习时间在四周以上,并提高相应证明原件、复印件。 |
荣誉称号 (最高10分) |
获市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
国家级 |
10分/项 |
在校期间获得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以荣誉证书为认定依据,同类项目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
省市级 |
5分/项 |
学术论文 (最高20分) |
在校期间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或专业学术著作 |
核心学术期刊 |
10分/项 |
仅限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且署名单位为北方工业大学;发表的学术论文以正式出版物为认定依据,录用通知等无效;期刊等级参照学校科研院核心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分类。 |
非核心学术期刊 |
2分/项 (最高4分) |
专业学术著作 |
10分/项 |
仅限独立作者出版 |
获得专利授权 (最高5分) |
在校期间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国家相关认定 |
2分/项 |
以专利证书为认定依据,处于 受理阶段的专利无效;专利须以北方工业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申请人本人为第一发明人。 |
重大专业竞赛获奖 (最高35分) |
国家级 |
一等 |
10分/项 |
在校期间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经学校认定的省(部)级(A)以上重大竞赛,同一项目参加多层次竞赛获奖,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竞赛等级以获奖证书在实践教学网完成认定为准;已参赛未获证书的无效。 |
二等 |
8分/项 |
三等 |
6分/项 |
省部级(A) (最高8分) |
一等 |
5分/项 |
二等 |
3分/项 |
三等 |
2分/项 |
其他成果 (最高5分) |
其他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文章 |
1.5分/篇 |
仅限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以公开发表为准。 |
注意事项: 1.专项评价将从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参加国际组织实习、获得荣誉称号、发表学术成果、获得专利授权、重大竞赛获奖和其他成果等8个维度综合开展,原始总分满分为110分。 2.专项评价最终得分按照原始总分加权计算,即:专项评价成绩=(专项评价总分/110)x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