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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院党委委员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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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2014年二级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20155月,文法学院党委将举行换届选举工作。在这之前,要完成党委委员提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委会人员组成及任期

(一)  人员组成

按照《方案》要求,学院党委会由7人组成,设党委书记1 名,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委员5名。

(二)  任期

党委会任期三年。

 

二、候选人条件

(一)  党委委员候选人任职条件

《方案》要求,学院党委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党组织关系在参选单位,党龄三年以上。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3、求真务实,廉洁正派,群众观念强,威信高,能够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

认可和支持。

4、身体健康。

(二)党委书记候选人条件

《方案》要求,党委书记候选人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现任正处级干部;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担任副处级干部两年以上,一般应具有两个以上副处级岗位工作经历;

4、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党委副书记候选人条件

《方案》要求,党委副书记候选人除满足党委委员候选人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现任副处级干部;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在主任职员岗位、辅导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4、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提名推荐程序

为了保证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院党委会人选提名推荐过程的公平 、公正、公开,《方案》要求,党委委员提名推荐工作应采取“三上三下”的办法进行。所谓“三上三下”办法是:

“一下”: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按照党委委员人数(7名)的100%的比例进行提名推荐。

“一上”:由学院党委召开会议,根据各党支部提名情况,按照不低于党委委员候选人15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向党委组织部汇报后,将初步人选发到各党支部。

“二下”: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基础上,按照委员人数(7名)100%的比例进行提名推荐。

“二上”:学院党委召开会议,根据各党支部提名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候选人1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后,将名单发给各党支部。

“三下”: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在委员初步候选人名单基础上,按照委员人数(7名)100%的比例进行推荐。

“三上”:学院党委召开会议,根据各党支部的提名情况,按照委员候选人数100%(委员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1、第一次上下:“一下”:各党支部要在327日前,向学院党委提交第一次党委委员提名推荐候选人名单;“一上”:党委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委员初步候选人名单后返回各党支部。

2、第二次上下:“二下”:各党支部要在48日前,向学院党委第二次提交委员候选人名单;“二上”:党委于四个工作日内,确定委员初步候选人名单后返回各党支部。

3、第三次上下:“三下”:各党支部要在417日前,向学院党委第三次提交委员候选人名单;“三上”:党委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后,向学校党委汇报并请示召开学院党员大会的相关事项。

(二)工作要求

1、每一个党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对待本次并参加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

2、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做好动员工作,确保每一位党员都了解提名推荐工作的程序和候选人任职条件,积极组织每一位党员参加提名推荐工作。

3、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委员候选人任职条件和提名推荐程序,组织提名推荐工作,保证工作的质量。

4、党支部要按照学院党委要求的时间,及时组织提名推荐工作,及时向党委提交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本支部组织提名推荐工作情况(多少党员参加;如缺席,原因是什么等)。


附件:
   
 1、文法学院党龄三年以上的教工名单

 2、文法学院党龄三年以上的学生党员

  

 

 中共北方工业大学文法文法学院委员会

                    201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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