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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我院主办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成立大会

作者:周睿志
时间: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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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大会现场)

7月3日上午9时,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我校广学楼报告厅隆重召开。北方工业大学党委书记缪劲翔、北京市法学会二级巡视员刘朝茂、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副主任周远清、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陈露茜、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周洪波、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主任陈谦信,以及来自首都师范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等150余人出席了会议。

(与会嘉宾合影)

开幕式由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刘泽军教授主持。与会全体人员起立奏唱国歌。主持人宣读了北京市法学会《关于同意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成立登记的批复》、北京市民政局《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成立工作告知单》。

(刘泽军教授主持开幕式)

北京市法学会二级巡视员刘朝茂致辞。他指出,研究会要紧紧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好机制建设和做好成果转化,为首都社会治理创新做出应有的贡献。

(北京市法学会二级巡视员刘朝茂致辞)

北方工业大学校党委书记缪劲翔致辞。他表示,北方工业大学法学学科发展成绩卓著、后劲十足。学校将鼎力支持研究会的日常运行和建设发展,期待研究会能成为汇聚各路精英、为首都社会法治事业提供强大支持的平台。

(校党委书记缪劲翔致辞)

嘉宾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教授致辞。他认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质上是治理理性化。相信在法学会正确领导和北方工业大学有力支持下,研究会一定会取得丰富的成果,会对首都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创新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

(嘉宾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致辞)

大会举行了揭牌仪式,刘朝茂同志和缪书记为研究会牌匾揭牌。

(刘朝茂同志和缪书记为研究会牌匾揭牌)

会员大会由北方工业大学法律系主任王海桥主持,王海桥教授宣读了筹备工作报告。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章程(草案)》和《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并选举了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来自各会员单位和法治领域著名专家学者67人当选为理事,3人当选为监事。

(法律系主任王海桥主持会员大会)

监事会选举北方工业大学教授田晓云为监事长。理事会选举了北方工业大学教授相庆梅、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燕、《新京报》记者沙雪良等21人为常务理事。理事会选举北方工业大学教授王海桥、首都师范大学教授李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陈寒非、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彬、北京万景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贺芳、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孟强为副会长。理事会选举北方工业大学教授王海桥为秘书长。理事会选举北方工业大学刘泽军教授为会长。

(当选监事长田晓云教授主持理事会)

当选副会长王海桥教授主持嗣后阶段的会员大会,并向会员大会报告了会长、监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的当选结果。研究会聘任北方工业大学周睿志博士为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理事会副秘书长。

(研究会聘任周睿志博士为副秘书长)

在最后阶段,当选会长刘泽军教授致辞。刘泽军教授表示,研究会将在三个层面实现发展,首先是坚持政治办会,保证研究会的工作符合中央和北京市各项要求,第二是致力于将研究会办成一个高水平的智库基地,为首都社会法治社会贡献力量,第三是致力于将研究会办成一个共建、共治、共享的学术交流平台,促进首都法学的繁荣与发展。

(当选会长刘泽军教授致辞)

在会员代表交流环节,发起人单位代表李昕教授、陈寒非教授、贺芳律师、刘燕律师和孟强教授发表感言,从不同的角度为研究会的发展建言献策。

(副会长李昕教授发表感言)

(副会长陈寒非教授发表感言)

(副会长贺芳律师发表感言)

(副会长孟强教授发表感言)

(发起人单位代表刘燕律师发表感言)

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全体参会人员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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