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实习实训远程教学建设规划方案
为了适应疫情常态化的趋势,稳定实践教学环节的运行秩序,确保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如期达成,以及我校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人才培养总体目标的实现,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制定实习实训环节预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文法学院结合各系教学实际,制定本科专业实践类课程的远程教学建设规划方案。
一、组织领导
1. 成立学院建设领导规划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实践类课程远程教学规划建设工作。
组 长:刘泽军 袁凤识
副组长:王海桥 刘霁炜
成 员: 秦小雅 王立峰 董树宝 张 哲 高 越 战凤梅 曾凡亭 田晓云
秘 书:任越 杨晶晶
2. 成立学院远程实践教学技术小组
组长:曾凡亭
成员:周智文 袁海斌 余维珍 高艳春
二、总体安排
学院计划在学校教务处指导下,经过3年周期建设,配合各系为专业主要实践环节建立可实施、可考核、可评价的远程教学规划方案,全天候保障学院的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各系应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创新方法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规划方案。
该规划方案日常可作为专业实践教学的补充资源,在疫情条件下切换为相关课程主要运行方式。
三、具体工作安排
1. 总体要求
凡是有条件的专业实践类课程都要开展在线教学。
根据实践课程目标和内容特点,可采用但不限于以下技术或方式:虚拟仿真、远程实境、口袋实验室、实习现场直播、企业专题讲座、调研讨论、分散操作+线上验收等。
各任课老师要确定教学平台、在线上课方式、答疑和作业等教学环节。鼓励在线上组织教学,而不是完全由学生自主实施,同时要形成线上教学过程纪录。
学院教学督导组将对在线实践教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 教学系
各教学系统筹安排本系各专业的在线实践教学。
各系具体负责本系老师按照教学日历开展在线教学工作。各系应积极利用现有的和在学校学院支持下,在3年周期内通过自主建设、联合申报或校企共建等方式,至少建设1个以上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实践需求的专属远程教学平台,并组织本系教师通过线上平台共同学习、培训线上教学技术,学院将提供支持保障。
各系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反馈给学院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学校教务处同意后,决定授课方式。
3. 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要根据原有教学计划,确定实践类在线教学课程,整合选择可行的在线教学资源,选择远程教学平台,明确远程教学要求。
在各系专属远程实践教学平台投入使用之前,倡导老师们通过可供选择使用的专业虚拟实践教学平台、线上直播、微信群等方式自行组织实践教学。教师要做好“在线助教”工作,通过班级实践课程微信群、企业微信群、电子邮箱等方式答疑辅导,布置实践任务、开展线上模拟训练,加强对学生学习的远程实践教学考核,严格对学生的实践要求。
四、教学质量和安全
开展专业实践类课程远程教学的老师务必按照国家、北京市和学校要求,保证在线实践教学质量,杜绝“水课”。同时要确保在线实践教学安全,不在远程教学过程中使用与教学无关的音、视频,不出现与实践教学无关的语言文字,要对实践教学远程平台进行有效管理。
五、技术保障
学院将组织相关教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在线技术培训,并为专业实践教学远程平台培训及开发提供必要支持。
六、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教务处文件执行。
文法学院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