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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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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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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及《北方工业大学关于2020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校办发〔2020〕3号)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学工办审核并按照加权总分值进行排序评定,报经文法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对获得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张雯雯等35名同学名单进行公示。

1.评审条件及办法

① 文法学院2019-2020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即2019-2020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2020-2021学年度新认定的困难生;

② 学习成绩优秀,且获得2019-2020年度学校四项单项奖学金之一及以上;

③ 获得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不再具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④ 困难生在2019-2020年度学习中必修课有挂科记录的,不再具备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⑤ 2020级新生不具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2.评定程序

① 本人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② 学院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初评,按加权总分排名进行评定。

3.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选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文法学院学工办直接反映或拨打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88802510 88803353

 

附:文法学院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名单

 

 

文法学院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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