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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0年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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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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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导师、各班同学: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文法学院2019-2020学年度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严格按照《北方工业大学学生手册》(2019年版)中《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北方工业大学济困奖学金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评定原则

1、本次奖学金评定学习成绩包含:2019年春季小学期教学内容的课程成绩、2019年秋季课程成绩、2020年春季1-16教学周的课程成绩和2019年6月、12月进行的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对于选考课程其操作办法与重修课程一致。凡评奖年度内所选课程(含提前修读)有不及格的,所有奖学金均不能申请。

2、参评对象:文法学院2019-2020学年度正式注册在校的19级、18级、17级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的规定,2019年秋季学期新生报到和老生注册时通过绿色通道入学但没有按照“绿色通道”申请表中绿色通道计划在承诺期限内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或其他方式缴清缓缴费用的同学,不能参评奖学金。

3、2020年转专业学生奖学金评审及评定工作在原所在学院及班级进行。

4、除学习优秀奖学金是按专业年级排序之外,思想品德奖学金、实践与创新奖学金、体育奖学金都是全学院进行大排序,不按照年级、专业分配等级名额。

三、评定细则

(一)思想品德奖学金

1、必须满足《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三章之规定,或符合以下条件:学校及学院“相约晨光”活动、“四大节”、新生晚会、毕业生晚会等各项文体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组织者,表现突出,得到学校、学院、同学们认可,可以申请思想品德奖学金。

2、所在宿舍在学校、学院、公寓管理室组织的宿舍卫生检查评比在本学年中有2次不合格的,宿舍全体同学均不能申请思想品德奖学金。违反学校控烟规定或有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取消申请思想品德奖学金资格。

3、同等条件下,在积极服务班级、学院和学校工作中表现突出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且表现突出者,优先参评。

4、思想品德奖学金的评定应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标准和现实表现,由班导师组织班级同学推选,推选的获奖人数为不超过本班级在校学生总数的20%(四舍五入取整数),班级内要进行推荐排序(排序可参考得票,由班导师、班委会、团支部共同商定),上报学院初审。

5、思想品德奖学金的评定,班导师必须参加班会,到会人数必须超过班级在校人数的2/3,推选结果方有效。

(二)学习优秀奖学金

1、必须满足《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第四章之规定,评奖年度内所选课程(含提前修读的课程)全部及格(补考成绩不计);17级学生须通过本专业要求的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18级非外语专业学生须通过本专业要求的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2018级外语专业学生通过2019年12月份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的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认定等级;本学年度主修专业必修课程绩点分必须在80分以上(含80分)才能申请学习优秀奖学金。

2、学习奖学金等级评定办法:以2019-2020年度本专业年级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必修课(包括:2019年春季小学期课程)的绩点分排序确定奖学金等级。提前修完的课程按修读成绩显示成绩计算,多次修读的课程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17级专升本学生的课程计算范围为本专业专升本学生共同修读的必修课。未完成规定必修课程的,不得申请学习优秀奖学金。

(三)实践与创新奖学金

1、必须满足《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五章之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解释如下:

(1)在市、区以上各种竞赛活动(体育竞赛除外,下同)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凭相关获奖材料,可以申请一等实践与创新奖学金。

(2)在市、区以上各种竞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下(不含三等奖)者,在学校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中获奖者,积极组织所在班(团支部、学院团委、学生社团或课题组)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并取得市级以上集体奖励的主要组织者,凭相关获奖材料,可以申请二等实践与创新奖学金。

(3)积极参加经学生工作部(处)认可、由学院组织的面向全校的实践与创新活动并取得两个以上单项奖励者;自愿组织或参加经学生工作部(处)认可的假期社会实践并取得优秀成绩者,可以申请三等实践与创新奖学金。

(4)在同等申请条件下,学院将依据学生在本年度取得的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学分高低作为评奖依据,有公开发表论文且以第一作者身份数量较多者优先参评

(5)实践与创新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适用时间范围为2019年7月-2020年6月。

2、凡申请实践与创新奖学金且符合本项第1条(1)、(2)、(3)所列要求的,需已在实践教学信息网提交并获得认定。

(四)体育奖学金

必须满足《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第六章之规定,或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或集体打破校运动会单项纪录的;

(2)积极报名参加学校运动会或经学生工作部(处)认可的其他体育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

(3)大型体育活动的主要组织者、班级主要骨干或表现突出者,其工作得到同学和学院认可的;

(4)积极组织所在班级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受到学校表彰的。

凡是申请体育奖学金,原则上必须提供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

(五)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学院将根据单项奖学金评定情况确定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获奖人员和等级。

(六)济困奖学金

济困奖学金无需个人申请。该项奖学金的评定严格按照《北方工业大学济困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凡是申请单项奖学金的贫困生(指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济困奖学金(所获单项奖学金的等额奖金)。不符合单项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如本学年度各科学习成绩合格,可以获得济困单项奖学金(200元)。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召开班级奖学金专题评审会并评定思想品德奖学金

7月27日前,各班由班导师主持召开奖学金评审专题班会,将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传达到每一名班级同学,发放《2020年奖学金申请表》(见文末附件1),带领全班同学认真学习奖学金评定细则。专题班会上,要进行思想品德奖学金评选,并由班导师、团支部委员和班委会成员共同商定本班思想品德奖学金的排序,并填写《文法学院思想品德奖学金班级评选记录表》(见文末附件2)。

2、收集汇总各项奖学金评审材料并上报统计表格

(1)材料收集

7月27日前,各班分别由学习委员负责统计本班《2020年实践与创新奖学金申报汇总表》(见文末附件3)、由文体委员负责统计本班《2020年体育奖学金申报汇总表》(见文末附件4)、由班长汇总本班《2020奖学金申请表》汇总打包(单个文件名称修改为“XXX班XXX奖学金申请表”)、由组织委员在思想品德奖学金评审结束后,填写本班《文法学院思想品德奖学金班级评选记录表》。

(2)统计上报

各班学习委员、文体委员、班长、组织委员将本班相关表格统计完毕后,分别对应上报学院团委学业辅导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团委办公室、团委组织部进行汇总,电子版材料以“班级+材料名称”方式命名。学院团学相关部门应于7月29日前将各班呈报信息汇总完毕,上报学院学工办。

3、奖学金申请个人填报线上奖学金申请系统

7月31日前,拟申请奖学金的同学,需通过学校vpn系统登录http://stu.ncut.edu.cn校园信息门户网站(学生端),查询进入“奖学金”模块,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分别对应填报个人单项奖学金申请信息。具体操作说明可以参见《学生奖学金申请操作手册》见文末附件5)

(1)填报思想品德奖学金:申请理由填写要充分,条件允许的可提供相应学生干部聘任证书或证明、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获奖或证明等支撑材料上传至“佐证材料”栏。也可以直接上传本班思想品德奖学金评审记录表截图作为佐证材料。

(2)填报学习奖学金:申请理由填写要充分,条件允许的可提供本人企业微信教学教务系统个人绩点成绩截图上传至“佐证材料”栏。

(3)填报实践与创新奖学金:申请理由填写要充分,并认真填报“实践教学竞赛材料”(点击该栏“添加”按钮,查询并添加参赛并获奖信息)。条件允许的,可将本人公开发表论文扫描件或照片上传至“佐证材料”(上传材料包括:期刊或文集封面、目录页<含申请人文章信息>、论文内容页)。

(4)填报体育奖学金:申请理由填写要充分,并提供相应体育活动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等支撑材料上传至“佐证材料”栏。

注意:个人线上系统填报信息除学习优秀奖学金外,务必与本通知第四条第2条第(1)规定的统计信息一致。个人线上系统填报信息与班级汇总统计信息不一致的,以班级汇总统计信息为准。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所有奖学金申请资格,并将相关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按照校规校纪处理。

4、班导师初审确认

8月10日前,各班班导师需登录校园信息门户网站学校学生工作管理平台,对本班奖学金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需确认评审等级)。操作方式参见《奖学金班导师操作指南》(见文末附件6)

5、学院评审与认定

8月20日前,各年级辅导员各单项奖学金申请情况进行汇总评审,完成奖学金等级认定。

8月31日前,学院就各年级评审结果进行校验,确认无误的,进行奖学金等级进行审核锁定。

6、优秀学生奖学金与济困奖学金的认定

9月5日前,学院将根据单项奖学金评审与认定结果,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开展优秀学生奖学金、济困奖学金的认定。

7、公示与上报阶段

9月10日前,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对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审议,审议异议进行公示。

9月16日前,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三榜公示(每榜公示时间不少于2天)。

三榜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参加校级审定。

五、注意事项

1、各班务必将奖学金评定事项通知到每名同学,如出现因未通知到位造成的问题,责任由班导师承担。

2、奖学金的评定务必按照学校的文件规定,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特别是思想品德奖学金的评选投票,班导师必须到场,参加班会的同学必须超过本班人数的三分之二。

3、班级只需要对思想品德奖学金的申请者进行排序,其余各项奖学金的申请不需要排序,但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的审查,并分别填写《2020年实践与创新奖学金申报表》和《2020年体育奖学金申报表》电子版。

4、所有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所有奖学金的评定资格。申请表的填写要条目清晰、准确明了。

5、纪检委员对班级奖学金评审程序进行全链条监督,待班级完成全部奖学金申请材料上报后,及时召开团支部委员会、班委会协同工作会议,对本班奖学金评审工作进行总结,会后及时向所属学生党支部提交1份班级奖学金初评监督工作报告。

 

 

 附件1:2020年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文法学院思想品德奖学金班级评选记录表

 附件3:2020年实践与创新奖学金申报表

 附件4:2020年体育奖学金申报表

 附件5:奖学金-学生使用手册

 附件6:奖学金-审核人员班导师使用手册

 

 

 

 

 

文法学院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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