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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年度“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评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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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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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

为进一步鼓励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从事爱心公益事业,树立乐观积极、阳光向上的生活态度,根据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等上级文件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度“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贯彻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先扶智”思想,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创新资助育人途径和方式,努力开创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二、 评选对象

1.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京籍残疾在校大学生,含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克服身体残疾造成的困难,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6.热心公益事业、参与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乐于助人、善于合作,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

7.已获得2016年度北京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的学生,不再享有2017年度该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三、 奖学金标准

“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

四、 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阶段:11月3日至11月7日

2.学院审核阶段:11月8日至11月10日

3.学校评审阶段:11月11日至11月15日

五、 申请材料

1.表格填写

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认真填写《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申请表》(点击下载: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表》为一页正反面打印,表格形式不能改动。表内信息填写应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申请表》中“主要事迹”一栏为事迹摘要,同时需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感人、时代感强、内容详实、文字流畅。

《申请表》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且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班主任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

2.具体要求

(1)纸质版报送:

《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均须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事迹材料、申请人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各两份

(2)电子版报送:

《申请表》、事迹材料、申请人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和2张生活照电子版以“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姓名”方式发送至SLL@ncut.edu.cn中。

 

联系人:单老师

联系电话:88802077

 

文法学院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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