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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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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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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鼓励青年成长,支持青年创业”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树立创业精神,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和就业能力,大力营造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和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科研开发处、教务处、团委等单位决定于20142月至20144月举办以“中国梦,创业梦,我的梦”为主题的北方工业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此为契机,将大学生的创业梦与中国梦有机结合,打造深入持久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将激发创业与促进就业有机结合,打造整合资源服务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工作体系和特色阵地;将创业引导与立德树人有机结合,打造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有形工作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竞赛指导委员会

  任:郭玉良     党委副书记

  员:李云驰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赵姝明     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科研开发处处长

张常年     教务处处长

隋俊宇     团委书记

(二)竞赛组织委员会

  任:隋俊宇(兼)   团委书记

  员:杨       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书记

       机电工程学院团总支书记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书记

       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书记

陈国秀     文法学院团总支书记

刘霁炜     艺术学院团总支书记

陈勇钢     理学院团总支书记

卜戍兵     研究生工作部团总支书记

竞赛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委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办”)。

(三)竞赛评审委员会

由竞赛组织委员会聘请经济学、管理学、理工类等学科的专家,风险投资界人士和企业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二、实施细则

(一)参赛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作品要求

1.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应该是针对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具体来源有:参赛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经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2.竞赛组委会鼓励参赛作者通过转化“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获奖项目参加创业大赛,并在评分时对此类项目创新性给予一定加分。

3.作品必须有明确的方案名称和所设计的企业名称。作品应描述公司的商业机会,阐述创立公司的进程,说明所需要的资源,揭示风险和预期回报等。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5.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不得进入决赛。

非作者本人或本团队自主构思完成的作品;已经在其他竞赛(全国、地方各类竞赛)中取得名次或成绩的作品;反国家法律或违背社会伦理公德的作品;伪科学作品;过于脱离现实或不具备现实意义的作品;被投诉并被证明不具备参赛资格的作品;雷同的作品;大赛组委会对此标准保留最终解释权。

(三)参赛方式

我校正式注册的本科生、研究生36人自愿结合组成创业团队,队员要求来自两个或更多不同的学院,为创业企业拟定正式名称作为参赛团队名称。进入复赛后,每队可邀请一位创业导师改进参赛作品。

大赛要求参赛者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鼓励跨学院、跨系组建团队参赛,鼓励各相关学生社团组建团队参赛(但团队成员务必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鼓励邀请校友加入团队参赛(但团队成员务必事先明确作品参加“挑战杯”首都竞赛不得含有校友)。

(四)申报要求

1.初赛申报书统一使用《北方工业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申报书》(附件),上交纸质文本4份,同时上交电子文档。

2.复赛上交3份“创业计划书”纸质文本,同时上交电子文档。

3.决赛可自行携带纸质或者实物作品等参加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参赛作品中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体现作者身份,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五)竞赛进程

本次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等阶段。

1.初赛:201437前,所有的参赛团队按申报要求向本学院团总支或团委创办申报。竞赛组委会将选出质量较好的一定数量的作品进入复赛。

2.复赛:2014328前,进入复赛的团队将修改完善后的创业计划书交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竞赛评审委员将选出具有一定意义并且具有实际操作可能性的作品进入决赛。

3.决赛:20144月上旬,决赛团队按竞赛组委会要求参加答辩。竞赛评审委员将评选产生各奖项作品。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首都、全国比赛。

 

三、奖励措施

竞赛将选出一等奖3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7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15名,奖金500元,并给予荣誉证书。同时,获得一、二等奖的10个参赛团队将被推荐参加第八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四、质疑与处理

本竞赛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接收实名质疑并依据大赛实施细则对其进行处理。

各学院团总支应本着严谨的态度审核作品,对其原创性和作者资历严格把关。

本次竞赛未尽事宜遵从北京市《关于举办第八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创业计划竞赛是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规范程序、精心组织,确保竞赛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二)广泛动员,密切配合。竞赛开展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各个阶段又各有侧重。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切实做好竞赛各项工作,在保证竞赛作品质量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竞赛的参与面,确保竞赛育人功能的实现。

(三)不断创新,加强引导。各学院要积极制定配套政策,建立“挑战杯”工作专项资金,积极引导学生把创业计划竞赛和职业生涯规划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发展和完善。

    (四)跟踪培育,注重实效。各学院要加强对参赛学生及团队的跟踪调研和培育扶持工作,掌握项目成果转化及产生经济效益的情况,对重点项目通过校团委等渠道向社会、企业推荐,积极联系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公司等资源,共同促进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组委会办公室地点:学生服务大厅“团学组织”服务台

联 系 人:韩琳琳        张杰

联系电话:88802512      18801054232

电子邮箱:ncutcb@126.com

 

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部

北方工业大学科研开发处

北方工业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4219

 

附件:“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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