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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3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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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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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2023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办法》文件精神,就我院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3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泽军、袁凤识

副组长:王海桥、刘霁炜

成 员:刘志洪、秦小雅、王立峰、董树宝、张哲、田晓云、单连良

二、名额分配

总名额16人,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法学专业4名、知识产权专业3名、英语专业3名、日语专业2名、汉语言文学专业2名、广告学专业2名

三、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起本、贯通、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违反学术道德的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3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序前15%(平均学分绩点一般为本专业年级应学必修课绩点分),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符合学院推免生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要求。

四、推荐选拔程序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我院的推荐选拔程序如下:

1.9月14日,发布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在学院网站公布推免生名额、评选办法。

2.9月15日,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推免生申请材料(注意:提交材料的最晚时间不得晚于9月15日17:00,过期视为放弃,材料交到瀚学楼717单连良老师处,电话:88802077),提交的材料包括:

(1)教务处打印的成绩单(2022年9月15日之前所获得课程成绩的所有课程)。

(2)各类专业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担任学生干部情况说明、评优证书复印件等(各项目成果取得(论文正式公开发表)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

(3)《推免生申请表》(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瀚学楼717领取)。

(4)《回避关系报备声明》(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瀚学楼717领取)。

3.9月16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查学生的申请材料与推荐资格,确定综合测评排名及拟推荐名单。

4.9月19日,学院公示推免名单,公示期为3天。

5.9月22日,学院将经过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送教务处。

五、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

综合测评成绩折换成百分制,其构成为: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占 90%(教学计划内应完成的必修课程百分制绩点),其他遴选指标占 10%。其他遴选指标总分值为 100 分,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获评见义勇为称号、参加志愿服务、荣誉称号、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重大专业竞赛获奖等符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价值导向因素的项目(见附表),累加超过100分按100分计。其中,重大专业竞赛及科研成果的认定,由各系专家小组负责。

六、纪律要求

1.推免工作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学生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未按规定报备申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3)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

有上述情况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由学校上报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在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政策的前提下,学院将为提出申报意愿的学生提供尽心服务。

4.学生如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申诉。

七、本通知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后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文法学院

2022年914

附录:文法学院推免生在校综合表现成绩加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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