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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作者:文法学院
时间: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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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0〕4号)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京招考委〔2020〕5号)要求,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各项要求,坚持首善标准,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迎难而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做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及学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会议精神,现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1.我院2020年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全日制

非全日制

士兵

计划

预计调剂

人数

030100

法学

32

0

0

6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12

0

0

0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30

10

0

全日制27

非全日制10

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15

30

0

全日制8

非全日制30

2.我院第一志愿考生进入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分数

报考门类

外国语

政治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法学

46

46

69

69

325

文学

52

52

78

78

355

法律硕士(法学)

46

46

69

69

325

法律硕士(非法学)

46

46

69

69

325

3.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1)认真阅读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纪律要求、复试注意事项、远程复试系统操作手册等公告。可通过文法学院网站(http://wf.ncut.edu.cn/)通知公告栏查询。

(2)自2020年5月12日起考生可以下载安装远程复试系统,熟悉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环境。

(3)2020年5月14日-15日按复试学科(专业)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4)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5)自2020年5月13日至14日,按复试学科(专业),考生于考前进行远程网络复试系统调试。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6)远程复试。

(7)考生资格审查环节,拟申请定向就业的考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及选择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须主动向相关学院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原则上为定向就业。

(8)加试:加试考试一般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每门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加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学院在复试通知中,告知考生试题公布方式及时间,作答要求,考生答卷提交方式及时间等。

(9)一志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复试时间为2020年5月17日上午9:00正式开始;一志愿外国语言文学复试时间为2020年5月16日上午9:00正式开始。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开通后将进行各缺额学科(专业)调剂考生复试,6月1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敬请密切关注文法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

(10)政审提交方式。考生按面试组通知,从文法学院主页或研究生院主页下载电子版表格,以邮寄方式,将办理妥当的政审表格纸质版提交至复试学科(专业)。

(11)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复试名单及复试比例

(1)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复试考生名单。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划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学术学位类和专业学位类)”,即可进入复试名单。

(2)复试比例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上线生源情况,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5.复试考核方式

(1)复试采用远程网络方式进行。

我院拟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作为远程网络复试备选平台。

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主要用于复试,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备用。复试注意事项、复试系统使用办法、复试纪律要求等公告详见文法学院主页。

(2)复试内容。

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内容为:

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国语言学复试内容为:专业综合面试、专业口试。

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3)专业综合面试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潜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学院参照《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英语听说/专业口试测试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重点考核考生外国语的实用能力。

(5)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专业口试一并进行,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6)复试评分、计分、核分汇总均须相关工作人员本人签字,学院加盖公章,并依客观公正原则进行。

(7)复试结果于复试后及时通知考生。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7.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 0.8+英语听说测试成绩 * 0.2

复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必要时,学院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8.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初试总分、复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权求和,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到百分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 * 0.6+复试成绩 * 0.4

9.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10.普通计划调剂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学科(专业)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1.全日制计划考生与非全日制计划考生调剂

符合上述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确定的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计划间进行调剂。

12.调剂基本程序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每次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员集体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3)及时向调剂复试考生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4)调剂复试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回复复试通知。

(5)考生按复试通知,做好远程网络复试准备,实际参加复试,接到通过复试通知并在调剂系统点击确认待录取通知后,办理体检及政审事项。

(6)学院及时向通过复试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及时向考生公布复试结果。

(7)通过复试的调剂考生应按学院规定时间回复待录取通知,逾期未回复者,视为自愿放弃待录取,学院有权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13.调剂考生遴选依据与程序

遴选调剂考生入围复试条件应至少包括考生前置教育所学专业、原报考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因素。

对申请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相关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集体确定复试调剂考生名单。

14.调剂志愿锁定时间

考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后,调剂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为方便考生调剂,学院及时告知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15.调剂信息发布

(1)同一学科(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调剂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等相关信息。

(3)调剂服务系统首次开放日期为2020年5月20日左右,请考生密切关注研招网调剂系统调剂信息及文法学院主页(http://wf.ncut.edu.cn/)相关工作通知。如有其余调剂批次,调剂系统开通及关闭时间,请随时关注研招网调剂平台调剂信息及文法学院主页(http://wf.ncut.edu.cn/)相关工作通知。

16.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办法

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复试程序,复试比例,复试考核方式,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录取基本原则等要求执行本方案有关规定。

17.录取工作

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

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所有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依次录取。同一复试批次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资格审查时考生确认的相关信息,确定考生的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原则上为定向就业。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或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及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被拟录取的硕士生新生,经考生本人在复试阶段申请并征得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18.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9.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时间及网址

复试前,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http://wf.ncut.edu.cn/)查询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后及时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考生于6月下旬通过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cut.edu.cn/)查询拟录取考生名单。

20.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接待电话:010-88801653

考生咨询邮箱:

wfxyyjs@ncut.edu.cn(文法学院、杨老师)

xyt@ncut.edu.cn(法学、田老师)

ncutlaw@sohu.com(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王老师)

qxiaoya@vip.sina.com(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秦老师)

18610120618@163.com(外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聂老师)

我院申诉电话:010-88803353

本办法经学院工作小组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2020年5月12日

附件:

        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复试纪律要求.doc 

        附件2.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复试注意事项.doc 

        附件3.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及网络突发状况处理方法.doc 

        附件4.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审函调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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