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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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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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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贯彻落实学校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精神,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着力培育党建学术“双带头人”,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针对目前学院各党支部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北京市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规定和《北方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组发〔2018〕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学院各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工作部署(3月16日前)。学院党委召开党支部书记,部署党支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2.学习动员(3月19日—23日)。各党支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提出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3.酝酿产生候选人(3月26日—30日)。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根据推荐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程序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人数不少于应选委员人数的20%。同时,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中等额推荐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党支部书记、委员候选人(差额),经学院党委审批后,方可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4.报送换届选举工作请示(3月26日—30日)。各党支部以书面形式提出换届选举的请示,报学院党委审批。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主要议程、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委员候选人(差额)以及个人简历;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报告等。

5.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4月9日—30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并及时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以及进行委员分工,选举结果报学院党委。

二、委员基本条件、职数和任期

(一)委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党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学习能力,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和学习成绩。

3.求真务实,廉洁正派,群众观念强,能够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4.热爱党务工作,身体健康。

5.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原则上按照“双带头人”标准选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二)职数设置

1.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5名,其中1名为纪律检查委员,不得由支部书记或其他委员兼任。

2.不设立委员会的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7人),设书记1名。

(三)任期时间

党支部每届任期3-5年,具体任期时间由学院党委结合工作实际确定。

三、选举要求

1.选举方式。党支部委员会的委员采取党员大会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的比例不低于20%;党支部书记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所有的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2.选举人数。有选举权的实到党员人数超过应到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党员大会选举有效。

3.候选人的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由本届委员会在全体党员推荐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候选人由党员大会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前征得学院党委同意。

4.选举结果的审批。党支部的选举结果报学院党委审批和备案。

四、有关要求

1.坚持标准。各党支部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做好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2.严肃纪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秩序,严格禁止一切非组织活动。对违反换届选举工作纪律、扰乱换届选举工作秩序的党员,一经查实,将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特此通知。

中共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

 

附件1:党支部换届选举请示(样例)

附件2: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酝酿情况的报告(样例)

附件3: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样例)

附件4: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票样)

附件5:党支部支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票(票样)

附件6: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报告(样例)

附件7:党员大会正式选举主持词(样例)

附件8: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主持词(样例)

说明:以上附件以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为例,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根据换届选举要求,在此基础上做相应修改。

 

          附件:中共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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