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院通知 > 正文

通知公告

文法学院党委关于评选教工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28
阅读次数:


各党支部:

20162月,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在我院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工作岗位上,涌现出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全院广大教工共产党员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学院党委讨论同意,决定在建党96周年之际开展教工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

各党支部可按党员数量的15%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不超过1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原则上不能交叉。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按照“党性强、本领高、观念新、形象好”的合格党员行为规范要求自己。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师生,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5)党的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热爱党务工作,忠诚党的事业。认真做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制度,熟悉基层党务工作,有较丰富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尽心尽力服务基层党建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抓好党组织建设,较好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善于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工作深入扎实,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及时发现和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实际问题,积极履行政治责任,善于化解矛盾,在工作中敢于担当,执行力强,成效突出。

3)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善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现任或曾担任党支部书记或支委3年及以上。

四、步骤和要求

1.党支部推荐(628--629日)

各党支部按照名额、推荐条件及有关要求,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提出本支部推荐对象,并填写审批表、撰写事迹材料和公示材料。

2.学院党委讨论与公示(630--74日)

学院党委对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表现等进行严格把关,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全面审核,综合考虑政治素质、廉洁自律、工作业绩、事迹表现、结构分布、实际影响等因素,审定评优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3.表彰与学习宣传。

学院党委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挖掘和宣传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2.《北方工业大学文法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3. 提交材料具体要求

 

                        文法学院党委

                         2017628

版权所有  ©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瀚学楼7层,邮编:100144
 

信达互联
网站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