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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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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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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是党在青年学生中的骨干力量,是党联系广大学生的纽带和桥梁。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对提高学生党员素质、增强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党的十六大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1996]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党员基本要求

一、应当自觉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维护学校稳定和各项重大活动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应当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保持同党组织的经常联系,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

三、应当注重学习,不仅学好政治理论,还要学好科学文化、专业技术知识,而且要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提高思想素质和文化素质,力争在本专业综合排序位居前列,成为同学的表率。

四、主动配合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组织或指导党课学习小组活动。要固定联系12名积极分子,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并定期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党支部汇报,遇有重要信息应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要协助班导师做好工作。

五、积极参加共青团、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工作,要团结同学,广交朋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恋爱观,要经常听取党内外同学的意见与建议,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六、按照党组织的要求,新学期开学要提前返校报到,配合学院做好迎新及其他学生的返校工作。

七、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二条 学生正式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一、党总支、党支部按照本规定第一条学生党员基本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教育和管理学生党员的规划和实施方案,有步骤地组织落实。

二、党总支、党支部应结合实际,制定出党员的学习、组织生活、思想汇报、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有关制度,使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严格党组织生活。根据学校党委部署和学院党总支的要求,每学年学生党支部要制定组织生活计划,且要认真落实,做到有检查、有总结,努力提高组织生活的实效。

四、结合党建工作,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使学生党员不断重温党章,反复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在实践中加强党性锻炼。

1、有计划安排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每一名党员至少联系12名入党积极分子。同时,要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党组织还要经常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2、安排正式党员做入党重点培养对象的考察和培养工作,负责同发展对象谈话,指导其写好自传,也可以做入党介绍人。

3、安排正式党员负责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定期找预备党员谈话,交流思想情况,帮助预备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并且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预备党员的情况,为预备党员转正奠定基础。

五、结合共青团、学生会和学生班级工作,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努力为学生党员创造一个展示自己聪明才智和工作能力的平台,培养他们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1、有计划安排学生党员参加共青团、学生会组织或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并担负一定社会工作任务,发挥骨干作用。

2、有条件的党总支,可以聘任党员担任低年级班级的辅导员,协助导师工作,让党员在学生工作一线得到锻炼。

六、党总支要定期总结、交流对学生党员管理教育的经验,表彰先进,以先进典型推动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与时俱进,讲求实效。

 

第三条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预备党员必须经过一年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这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任务。

1、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按照《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规定》,结合实际, 有针对性地抓好以下工作:

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应当列入党支部工作议程,有专人负责。

及时把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参加党的理论学习、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等活动,接受党的教育和组织帮助。

给预备党员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经受锻炼,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并要求他们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每月一次,遇到重大政治问题及时汇报),对他们存在的缺点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

要求预备党员的介绍人继续担负培养联系人的责任,督促和教育预备党员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党支部应定期(至少半年一次)考察预备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学习工作情况,做好写实和鉴定工作。

预备党员毕业或调动工作时,学院党总支应将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2、预备党员的转正。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取消党员预备期资格都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按期转正的上报学院党总支批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党员预备期资格的上报学校党委批准。

3、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本人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应主动地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申请报告的内容:说明自己是什么时候被批准入党的,什么时候预备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对自己在预备期中的表现作出比较全面的总结,写明有哪些提高,还有什么缺点和不足,特别是针对自己入党时党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有没有改正,具体表现是什么;写出今后努力的方向。转正申请报告一般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交给党组织。

党小组讨论。党小组应该对预备党员的转正报告进行讨论,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供支部参考。

党支部审查。审查时,主要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报告、党小组的意见、党内外群众的反映和支部的考察了解,对照党员条件,全面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支部大会讨论

A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B、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和小组意见;

C、党支部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的工作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D全体党员讨论,主要是针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优点,指出缺点,提出希望,并表示是否同意其转正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正式表决;

E支部大会以后,党支部要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内容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地表现,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的意见,表决情况。

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预备党员转正问题时,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如果本人因故不能参加,应延期讨论。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因故不能出席,支部党员大会可以照常讨论其转正问题,并作出决议,一般情况下应尽可能让其参加会议。

学院党总支讨论审批,党支部书记谈话。学院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党总支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之后,须报党委组织部加盖党委受权总支委员会审批专用章和党委组织部章。至此,学院党总支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即生效,否则无效。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之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要讲明党龄从何时起计算,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第四条 对一年级刚入学的党员(以下简称新生党员)的教育管理。

一、新生党员应于入学后两周内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学院党总支尽快将新生党员编入党支部,同时,党总支副书记要逐一同新生党员进行谈话。

二、新生党员入学后一个月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所在中学党组织发展自己入党的过程和进入高等学校后自己的思想情况。

三、新生党员须参加学校党校的学习,接受党的基本知识的再教育。

四、加强对新生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力度,视新生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决定其考察期是否适当延长或暂缓办理转正手续。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科生、研究生、二学位、高职生和党组织关系在成教学院的学生党员。

第六条、本规定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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