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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党支部书记工作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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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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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发挥学生党支部书记在加强新时期学生党支部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1996]5)和中共北京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试行)》(20031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学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和积极分子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

二、根据校党委、学院党总支的工作要点和计划,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要创造性地开展党的各项活动,其内容和方式要不断创新,努力发动广大党员和青年学生积极参加,并在学期末对工作进行总结。

三、紧密结合学生工作与学生思想实际,考虑和安排党支部的日常工作。适时建议召开并主持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议。会议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并模范贯彻执行。

四、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要调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积极性,推动校风、院风、班风及学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党员和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认真抓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支部抓党员、党员带群众,深入到班级和公寓,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好。

五、认真贯彻执行《北方工业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要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及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支部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党员发展计划;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和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工作;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及时确定学生党员作为联系人;定期召开支部会议,研究讨论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按照党员标准和发展程序,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保证学生党员的数量和质量。根据支部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六、积极发挥团支部、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的作用,注意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踊跃参加健康、向上的各项社会活动,加强对共青团及学生会组织工作的指导。

七、保证党支部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坚持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组织生活的考勤;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抓好动员教育、个人总结、群众评议和组织处理等四个环节;坚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团结、凝聚、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自觉锻炼成长的战斗堡垒;执行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认真做好支部活动的记录和考勤,要将支部每次活动的内容、参加人员及时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每学期末上交学院党总支备案。

八、做好党支部文档的建设和管理。要对学生党员的档案和积极分子的入党材料妥善保管和及时迁转;要对新生党员和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接转。

九、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临时任务。

十、本规范适用于专业学生党支部书记。

十一、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情况由学院党总支负责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和“争优创先”活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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